一、BALIS馆际互借服务简介
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体系(Beijing Academic Library &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BALIS)是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之一。BALIS馆际互借中心是BALIS下设的原文传递、馆际互借、资源协调、培训四个中心之一。该中心的建设目的是:充分利用北京高校丰富的馆藏资源和便捷的网络环境,为北京地区高校读者提供馆际互借服务。BALIS馆际互借中心馆设立在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内。
二、如何获得BALLIS的服务?
1、注册 访问网址:http://202.112.118.46
进入"馆际互借中心",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馆际互借申请,然后带图书馆借书证到图书馆四层信息部找馆际互借员,进行确认后,即可进行借阅。在校学生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离校前两个月。
2、借书流程: a.读者提交馆际互借申请, b.借出馆的馆际互借员审核无误后,发书给我馆(借入馆); c.书到我馆后,通知读者取书。
3.对于馆际互借的图书,读者阅读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还书流程如下: a.读者将书归还我馆(借入馆); b.我馆的馆际互借员进行审核无误后,将书送回借出馆,如有违章,按借出馆的规定处理。
(具体使用方法可参见http://202.112.118.46
进入"馆际互借中心"-->"使用指南")
三、注意事项
1、服务对象: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在校中国学生。
2、互借的文献范围:各成员馆收藏的中文普通图书。
3、借阅数量:一个读者的借阅量每次登录不超过3册(含3册),读者需将上次所借图书归还后才能再次提交申请。
4、借阅期限:读者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当月不能续借。如遇特殊情况,外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借出馆有权随时索回。
5、服务时限:馆际互借请求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并把请求转发到适当的借出馆。借出馆1个工作日向借入馆作出应答,3个工作日内向借入馆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6、收费事宜:a. 过期罚款、丢失、污损赔款等参见借出馆相关借阅规定,请读者认真遵守。 b. BALIS馆际互借仅收取单程图书物流传递费用,收费标准为每次最多快递3册书,快递费为7元。注意:本项服务自4月1日开通,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免收图书物流传递费用,请广大读者莫失良机,尽快享用该项优惠服务。
北京语言大学图书馆信息部馆际互借中心,联系人:刘丽、任立清,电话:82303636
图书馆 2008.4.7
CASHL馆际互借系统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hina Academic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Library,简称CASHL)是教育部引进专项经费建立的全国性的唯一的人文社会科学外文期刊保障系统。该系统目前包括2313种人文社会科学外文期刊,由CASHL全国中心(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复旦大学图书馆)提供期刊论文原文传递服务。北京语言大学图书馆已申请成为CASHL的成员馆,馆际互借系统已开通。有需要全文传递的读者,请先注册。注册办法:
1、登陆CASHL网站:http://www.cashl.edu.cn
2、在用户注册栏目下,按操作提示注册。
3、注册完成后,请持注册时填写的有效证件到我校图书馆的馆际互借处(图书馆四层信息部)进行确认,同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确认后,您
即成为CASHL的合法注册用户,并可享受CASHL提供的原文传递服务。
如有疑问,可向图书馆信息部咨询,电话:82303636,联系人:任立清。
馆际互借:北京高校图书馆联合体
为了充分利用各图书馆丰富的文献资源,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水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自愿参加、平等协作"的原则,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对外贸易经济大学和外交学院等32所高校的图书馆成立了北京高校图书馆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1.服务方式:成员馆需给联合体各图书馆提供10个免费借阅证,每个借阅证可借书3册,借期30天(原则上不续借)。
2.查找文献方式:进图书馆主页后,点击"高校图书馆联合体",点击具体成员馆进入该馆主页,点击馆藏目录后查找所需图书并记住分类号。
3.操作模式:我校读者在图书馆以本人借书证到流通阅览部(二层借书处)换取联合体馆际借阅证,然后到图书所在馆办理借阅手续。
4.成员馆享有的权利:①持有联合体馆际借阅证的成员馆读者,在成员馆本地阅览书刊时,享有成员馆本馆读者的同等待遇。②持有联合体馆际借阅证的成员馆读者,可以外借成员馆的普通中文图书(不包括外文图书、特藏图书、工具书、库本书和期刊等)。
5.成员馆应尽的义务:①持有联合体馆际借阅证的读者在某成员馆阅览或借书时应当遵守该馆的规章制度。②如有违章(如图书损坏、丢失、逾期不还,违反阅览室管理规定等),读者按提供服务的图书馆的管理条例接受处理,如有异议,读者所属成员馆具有负责处理并承担违章赔偿的责任。③馆际借阅证损坏、丢失的,按读者所属馆的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希望我校读者在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使用联合体馆际借阅证。本馆借书联系电话:82303635 图书馆
20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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